人生3歲前應該經歷的10件事

2010020300:39


早期教育專家研究出0-3歲嬰幼兒應當經歷的10件有意義的事,這10件事情雖然是司空見慣的尋常事,但對孩子的成長卻有著不可估量的意義和價值。

 

  騎在爸爸肩上

  能感受父親的力量,逐步建立起對成人的信任感,增進親子間的情感;感受特有的高度,體驗和理解成人的視野,體驗視角轉變的樂趣。

  在雨中行走

  傾聽雨滴在身上、傘上、屋頂上、地面上等的不同聲音;看見小水坑,在家長的幫助下,可以跳過去,培養克服困難的意志;當然,別忘了幫寶寶折好小紙船放在水中漂浮。

  和父母去鄉下

  新鮮的、差異明顯的環境能激活孩子觀察的興趣,調動孩子的思維,激發無限的想像力,並激發好奇和探索的慾望。

  穿大人的衣物

  滿足嬰幼兒“進入”成人世界,模倣成人行為的情感和願望;還可進行大小、長短、胖瘦的區別、比較。

  走“特別”的路

  走不同的路面如泥、沙、水泥、草地等,腳底產生不同的感受,發展寶寶的感知和平衡能力,這也是孩子體驗人生道路的最初啟蒙。

  體驗黑暗

  黑暗對孩子來說,代表著恐懼,代表著可怕。不妨陪伴孩子一起勇敢地面對黑暗,幫助孩子戰勝困難,學會勇敢,今後能適應各種不同的環境。

  在草坪上滾爬

  在草地上自由地滾爬,是孩子們最喜歡的活動。父母和孩子可一起滾爬,並設置一定的難度,如改變方向,在大人身上滾爬等等,草坪要平整,注意安全。

  和父母一起沐浴

  彼此身體各部分相同的器官,不同的形狀、大小能引發孩子觀察的興趣;性教育的自然啟蒙,在輕鬆、日常、自然的狀態下感受男女性別的差異。

  在親友家暫住

  感受不同家庭的生活方式,體驗父母不在身邊的“獨立”,促進孩子與人交流。

  和父母一起看書

  讓孩子學會翻書,有助於從小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。應當允許孩子自己“亂翻書”,讓孩子找出自己喜歡的畫面“自言自語”,可以建立相對穩定的“親子閱讀時間”。